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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第 3 章

作者:郑之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
    陆沈两家比邻而居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同年同月同日生。

    两家大人笑的合不拢嘴,直呼这就是缘分。

    本以为原本就好的邻里关系会更进一步。

    可谁成想,陆夏夏和沈景琛在襁褓的时候就互相看不顺眼。

    若是在一个空间,俩孩子会咧着嗓子哭嚎。

    势要比谁的声音大。

    半夜,不管是谁哭了。

    不出三秒,睡得好好的另一个也会大哭。

    为此,陆父和沈父专门将家里的门窗加厚。

    还安装上了厚厚的帘子。

    试图阻碍声音的传播。

    为了保险,两家人专门试验过。

    在家里敲锣打鼓,看看对方能不能听到。

    确定一点声响都听不到了之后,两家把孩子抱进了屋。

    结果没想到到了半夜,孩子再次哭嚎。

    第二天和对方一复盘,发现哭闹的时间依旧相差不到三秒。

    这可真是奇了怪了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就跟有心灵感应似的。

    陆沈两家的老人觉得事不对。

    偷偷去找神婆。

    两家找得是不一样的神婆。

    却说了一样的话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原本是天上的两块石头。

    一阴一阳,天生相克。

    因为打架触犯了天庭法规,被玉皇大帝贬下凡。

    要轮回十生十世才能重新位列仙班。

    这是他们的第十世。

    前面的九世,他们一生都在寻找对方。

    没有找到,怨气一世一世的积累。

    终于在第十世的时候爆发。

    所以这辈子,二人注定是仇人。

    但这仇怨是可以化解的。

    具体怎么化解,则是要看俩人自己。

    陆沈两家人都是护犊子的人。

    一听对方是自己闺女【儿子】的仇人。

    那还得了,必须要同仇敌忾啊!

    两家的关系急转直下。

    随着陆夏夏和沈景琛长大,打架争执的次数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两家也变得老死不相往来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有家人撑腰。

    斗得更加有底气,更加肆无忌惮。

    每次不见血,是不会停止的。

    这一次,将会更加的严重。

    因为这是一只野鸡。

    就算陆父是在肉联厂杀猪的。

    沈父是泥瓦匠,为了房子修建的结实漂亮,会被主家用心款待,每顿饭至少有一个肉菜。

    野鸡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。

    毕竟,没人会嫌弃吃肉吃的多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死死瞪着对方。

    陆父沈父攥紧了拳头。

    两大家族的人跃跃欲试。

    眼看大战一触即发。

    稚嫩的童声乍然响起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看着空落落的手掌,愤怒抬头。

    简宁二十岁大学毕业,成为一名老师。

    二十五岁,成为校长,连任五年。

    五年的教师经验。

    五年的领导经验。

    十年的岁月,让简宁周身浸透一股独属于师者和上位者的摄人威严,自带着不容置喙的压迫感。

    此时她眉峰下压,双眼眯起,锐利的目光投射在陆夏夏和沈景琛身上,就像是一座大山轰然落在俩人的肩膀上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的怒气让风一样吹过,打心底出现的畏惧感让他们忍不住缩起肩膀。

    不敢当着简宁的面造次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陆景琛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害怕。

    但是陆父沈父却清楚。

    他们小时候上过私塾。

    私塾里先生的眼神跟简宁的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句【不乖,就叫家长】他们更是听了无数次!

    陆父背不出来文章,手掌心被先生的戒尺给打烂了。

    沈父调皮捣蛋,被先生惩罚去蹲马步,屁股底下放个火盆,一旦泄力,那就会火烧屁股。

    现在他屁股蛋上还有块疤呢!

    俩人看到简宁这气势。

    一个感觉手心火辣辣的疼。

    一个感觉屁股蛋涨涨的疼!

    陆父沈父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。

    生怕被简宁盯上。

    简宁提起野鸡,沉声开口:“陆夏夏,这只野鸡是你的?”

    陆夏夏狂点头:“宁宁姐,是我的!”

    沈景琛不满,立刻嚷嚷:“不——”

    但刚说了一个字,简宁一个眼神扫过来。

    沈景琛的话停止了嘴边。

    “沈景琛,这野鸡是你的?”

    “没错!”

    沈景琛迫不及待开口,“我在树下睡觉,这只野鸡朝我跑了过来,我刚要用手抓,陆夏夏忽然出现,就要跟我抢走!”

    陆夏夏:“才不是!这只野鸡是朝我跑过来的,我要抓的时候,你从这堆落叶里突然冒出了头,伸手就要和我抢!”

    简宁去那棵树下看了看。

    果然有人躺过的痕迹。

    简宁不得不服。

    不愧是书里的男女主。

    这气运真强。

    野鸡都主动献身。

    “宁宁姐,你在想什么呢?”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跟在简宁身后,见她不说话,陆夏夏好奇问道。

    简宁轻咳一声,“我知道野鸡是谁的了。”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眼睛亮起,赶紧问是谁的。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的。”

    先不说陆夏夏当时的位置和沈景琛睡觉的位置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就说男女主这天生不合的关系,肯定是要有媒介来彰显的。

    要不然的话,怎么解释陆夏夏和沈景琛都是主角。

    都有气运。

    可是俩人却只引来了一只野鸡呢。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一人一半。”

    简宁直接发话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不愿意。

    陆父和沈父也不愿意。

    凭什么要把野鸡分给对方一半?

    这分明是自己闺女【儿子】抓到的!

    简宁指着两个中年男人:“你们低头看看,一个胳膊还在打着夹板,一个腿还在一瘸一拐,你们再打一次架,胳膊和脚肯定要变成残废,到时候你怎么杀猪,你怎么爬上爬下去砌墙?”

    “为了一只野鸡,搭上你们的工作,以后没钱养活陆夏夏和沈景琛,值得吗?”

    陆父和沈父看看自己的胳膊和腿。

    这是上次打架的时候伤的。

    要是再来一次,肯定会加重。

    就算不变成残疾,但痊愈的时间也会变长。

    陆父杀猪的活已经交给了徒弟。

    这个月的工资缩减了一半。

    那点钱根本就不够养活家里那么多口人。

    更别说还要给夏夏去供销社买桃酥了。

    想到夏夏会接连好几个月吃不上桃酥,陆父心里就十分难受。

    沈父还不如陆父。

    自打腿受伤了之后,他就没有去给人盖房了。

    家里吃的都是老本。

    那是他存着给景琛娶媳妇用的。

    要是花光了,以后景琛还怎么娶媳妇。

    见陆父和沈父被自己说动,简宁再看向跟在他们身后的人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大家都是亲戚,都重情义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什么情意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?”

    “你们都有自己的家人,要是你们有个好歹,你们的家人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到时候让陆夏夏家和沈景琛家负责吗?他们当然会照顾你们的家人,可是人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最喜欢的和不那么喜欢的,更何况是别人家的呢?”

    黑水村的人没有一个不羡慕羡慕陆夏夏和沈景琛。

    俩人是家里的眼珠子,心肝子。

    受宠极了。

    大家伙做梦都想成为陆夏夏和沈景琛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此时

    听到简宁的话,他们骤然想起了陆夏夏的兄长,嫂子,侄子侄女们。

    和沈景琛的三个姐姐。

    想到陆夏夏穿着没有补丁的新衣裳,他的兄长嫂子们衣裳上的补丁多的数不清。

    想到她吃鸡蛋糕吃大白兔奶糖,她的侄子侄女们连个鸡蛋糕的碎屑都吃不上,只能舔大白兔奶糖的糖纸。

    想到沈景琛在家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。

    他的姐姐们在和他一样的年纪就开始操持家务,洗衣做饭,下地挣工分。

    众人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。

    不不不!

    他们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家人孩子成为这样的人!

    陆父沈父连亲生孩子的一碗水都端不平。

    更不会在乎他们孩子的死活啊!

    奇怪,他们怎么之前就没有注意到这些情况呢?

    砰!

    手里紧握的棍子被丢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随后,锄头铁锨板砖,甚至还有一把勺子,也被扔掉。

    简宁:……

    为了打架,竟然连勺子都舍得拿出来!

    “爸?”

    “爸!”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震惊极了。

    陆父和沈父看到自个孩子的眼神。

    刚才做好的这次绝对不打架的决定立马就动摇了。

    还没等二人开口,简宁出声打断了他们。

    “陆夏夏,沈景琛,你们已经四岁半,马上就是五岁,是大孩子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家的川川舟舟闹了矛盾,俩人都是自己解决的,没有找过爸爸妈妈,你们比川川舟舟大,难道还比不过他们吗?”

    小孩子都有攀比心。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立马说不找爸爸了。

    “之前你们俩也抓到过野□□?”

    “嗯嗯!”

    “那些野鸡是怎么分的?”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面露羞赧,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“跑了……”

    他们两个忙着打架。

    陆父沈父一行人也在忙着打架。

    顾不上野鸡。

    野鸡趁机偷偷跑走了。

    简宁挑眉:“看吧,你们争抢会导致野鸡逃跑,谁都得不到,为什么不采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呢,一人一半,谁也不吃亏,谁都能吃上野鸡。”

    陆夏夏和沈景琛觉得简宁说的有道理,立马说平分。

    但是要求分到的野鸡必须和对方的一样大小。

    简宁不敢杀鸡,她吃鸡肉不是去饭店就是买超市里处理好的。

    她原本想把野鸡交给陆父来处理。

    但是按照陆夏夏和沈景琛对彼此那浓厚的敌意。

    她担心要是陆父来斩鸡,沈景琛会闹腾。

    让沈父来斩鸡,陆夏夏也会闹腾。

    简宁想到了她大哥简松。

    那日二哥简柏多看了一眼咸鱼,简松很是生气。

    当场规定了咸鱼十吃。

    不是咸鱼的十种吃法。

    而是十个人,分一条咸鱼。

    每个人只能看自己分到的位置,不许看其他人。

    简松端着饭碗在咸鱼旁边盯着。

    如果谁的目光有偏移,他会立马提醒。

    简宁觉得,分野鸡这事,交给大哥来做准没错。

    简宁找到简松。

    简松一听要把野鸡分成相同的两份。

    立马来了精神。

    他先把野鸡毛按在水里洗了一遍,担心野鸡身上的脏东西会影响重量。

    准备斩的时候,他顿住。

    想了想把野鸡毛拔掉,开膛,掏出里面的内脏。

    连同内脏和鸡血他都进行称重分给了相同的两份,交给了陆夏夏和沈景琛。

    沈景琛十分满意简松的严谨。

    提着自己的那份就要离开。

    陆夏夏却没走。

    她把手里的半边野鸡递给简松。

    “简大哥,你帮我把鸡腿斩下来,宁宁姐身子弱,我要把鸡腿给宁宁姐吃,让她补身体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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